10月19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前三季度全省環境質量狀況。
前三季度,全省18個省轄市城市環境空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7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3微克/立方米。
按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前三季度,全省18個省轄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51.4%,共140天,同比減少1天。其中,鶴壁、開封、信陽、周口4市優良天數在60%(164天)以上,新鄉、鄭州、平頂山3市在40%(109天)以下。全省10個省直管縣(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比例為68.4%,共187天,同比增加42天。其中,長垣在80%(224天)以上。
前三季度,全省18個省轄市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水質達標率為74.4%,同比上升9.1個百分點。其中,洛陽、南陽、開封、濮陽、駐馬店、安陽、商丘7市達標率在80%以上,平頂山、鄭州、新鄉、鶴壁、漯河5市達標率在60%以下。10個省直管縣(市)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水質累計達標率為95.8%,同比上升6.3個百分點。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地表水中化學需氧量、氨氮兩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均有較大幅度下降,分別下降了6.5%和17.8%。
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