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近日召開的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明確指出,自治區將圍繞水污染防治工作將集中力量突出抓好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發揮市場和科技支撐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等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符太增在會上強調:“一定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部署和要求,扎實推進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符太增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明確責任、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努力把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要強化考核。國務院將與自治區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隨后自治區也要與各盟市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各地區流域每個考核斷面水質和控制單元、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下水水質考核目標。自治區今后每年將對“水十條”重點工作和水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符太增還指出,將按照“水十條”的要求,定期向社會公布飲用水水源到水龍頭水質、黑臭水體清單和整治時限、落實“水十條”工作方案等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