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江西省住建廳獲悉,江西省下發《關于在全省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廣和應用低影響開發建設的新模式,有效緩解城市內澇、削減城市徑流、促進雨水資源有效利用,構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態系統。
規劃:
保護好山水林田湖自然本底
“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
通知要求,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科學界定城市增長邊界,保護好山水林田湖自然本底,保持城市水系結構的完整性,突出綠色生態內容,優化空間結構,加強各專項規劃間的協調與融合,夯實海綿城市的生態基底。
在規劃建成區內通過規劃劃定“藍線”、“綠線”,有效落實城市河湖水系和山體林地等生態空間的保護。通過有效的規劃管理手段,落實地塊雨水吸納率、地塊單位面積控制容積、下沉式綠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鋪裝率、綠色屋頂率等重要技術指標。
建設:
推廣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頂綠化
突破傳統的“以排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知要求,通過滲、滯等多種生態化技術,以建筑與小區、綠地與廣場等城市基礎設施作為重要內容,有計劃地按照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建設要求,實施海綿化改造,構建城市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
新建住宅小區要按照低影響開發的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小區室外步行道、停車場應采取透水鋪裝;推廣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頂綠化技術;鼓勵居住區綠地采用雨水花園等形式,因地制宜規劃建設蓄存雨水的景觀水體或相應設施。政府投資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的相關要求。
新建的公園綠地應采取小微濕地、雨水花園等多種形式,公園綠地內硬質鋪裝、步行系統、停車場等宜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園綠地對雨水的滯蓄和凈化能力。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廣場、停車場推廣使用透水鋪裝系統,采用可下滲結構,增加透水性。城市廣場可因地制宜采用下沉式結構或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最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新建道路的綠化隔離帶和兩側綠化帶要因地制宜運用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多種形式,可采取不設道路側石或利用道路側石設置雨水排放口等措施,增加道路綠地雨水吸納力。
投入:
倡導運用PPP模式
在籌集資金方式上,江西省提出,由政府單一渠道轉向社會多渠道籌資。大力倡導運用PPP模式,將排水管渠整修、河湖溝渠等雨水調蓄設施建設、生態恢復和修復及后期運營服務適當組合打包為PPP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引投資運營商參與海綿城市的建設管理。
對經營性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通過公開轉讓特許經營權的方式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對準經營性或非經營性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鼓勵采取財政補貼、收費收入支持等方式,競爭性選擇投資者和經營者。
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涉及大額設備采購的,鼓勵采取設備租賃、融資租賃的方式。引導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投放、創新金融產品等方式,擴大社會融資規模,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靈活應用銀行貸款、自發自還地方債、項目收益債等資金資本市場融資方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監管:
各級政府是落實建設的責任主體
江西省提出,加強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實施和運行情況監管,確保項目運行質量和服務水平。健全工程驗收以及產品、服務質量等標準規范,監督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和協議書規定的義務,定期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將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通過適當途徑向社會公布。各級政府是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組織好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統籌協調;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規劃編制、實施管理過程中,將有關控制指標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以及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園林、房產等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