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使企業減少污染排放、促進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從本月起,湖北省上調部分排污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荊州的排污費將如何征收?企業如果不及時完善污染處理設施建設,將給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哪些影響?
為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促進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生態環境,在充分考慮湖北省經濟發展水平,企業承受能力,同時參考周邊省市排污費標準的基礎上,從今年7月1號起,湖北省將分兩階段提高全省企業排污費征收標準,到2016年7月1號,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最終上調到原來的4倍,超標超總量企業加倍征收費用。
第一階段從今年7月1號起,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由每污染當量0.6元調整為1.2元;將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和鉛、汞等五項主要重金屬的征收標準,由每污染當量0.7元調整為1.4元。
第二階段從2016年7月1號起,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由每污染當量1.2元調整為2.4元;將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和鉛、汞等等五項主要重金屬排污費的征收標準,由每污染當量1.4元調整為2.8元。
此次調整后,將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湖北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業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規定的征收標準加1倍征收排污費;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加2倍征收排污費。
荊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向唯岸說,差異化政策,簡單來說就是超標加收一倍,國家通過政策調整,促進企業污染治理。
據向唯岸介紹,荊州市內所有涉水、涉氣的企業排污費征收標準,也將與全省同步分兩個階段上調。此次排污費征收標準上調,也是倒逼企業在防治大氣污染中發揮主力軍作用,有效推動產業優化和技術升級。環保部門希望,所有涉水、涉氣的排污企業,要加大環保經費投入,盡快完善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確保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向唯岸表示,如果這些企業不在規定時間內完善,除了加收排放費外,還將按照新環保法,實施按日計罰,責令停產,甚至司法移送,綜合的措施,對一個企業肯定是有影響,所以我們希望企業一定要借助政策調整期,盡快落實污染防治措施。
據了解,此次排污費上調,是前期《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等政策的落實細則。排污費征收標準提升,既可以緩解政府環保類投資的支出壓力,又可以提高污染企業的排污成本,這表示政府環保治理思路正在進一步轉向加強監管,可以從根本上改變我國環境污染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