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北京市昌平區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以溫榆河(昌平段)為主的水環境污染日益嚴重。隨著新《環境保護法》的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的正式出臺,表明國家在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機制方面決心更大、力度更強。為進一步提升水環境質量,北京市昌平區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積極探索,走出了一條具有特色的治理之路。
昌平區水污染防治主要問題
2014年4月,昌平區環保局對溫榆河上游東沙河、南沙河、北沙河、沙河水庫、溫榆河昌平段沿線的排污口進行監測,取樣監測21個,僅兩個排污口達標,其余排污口均超標;對溫榆河土溝橋斷面水質每月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均未達標。
昌平區水環境污染形勢十分嚴峻,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水污染防治認識不到位,少數干部、群眾對水環境惡化的嚴峻性還缺乏認識,全社會尚未形成惜水、愛水、節水的廣泛共識;水環境統籌管理機制不健全,在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部門職能分工不夠科學合理,存在交叉、扯皮現象,各級責任劃分不夠明確,責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大;污水處理能力不足,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于城市發展規模,為水環境治理帶來較大壓力;執法監管力度有待加大,部分企業和社會單位在經濟利益驅動下,不達標直排污水現象仍時有發生、屢禁不止;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不夠,現階段主要是以政府資金投入的模式推進城市水環境建設。
水污染治理的建議與對策
高度重視,明確部門責任。要清醒認識昌平區水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區級層面加強協調工作,定期召開部門調度例會,重點協調解決推進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鎮街層面建立屬地管理長效機制,明確鎮街工作職責;企業﹑事業單位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職責,落實水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
整合資源,提升監管水平。一是進一步加大水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力度,盡快建立一套完整的、覆蓋全區地表和地下水質環境的實時監測系統和網絡信息平臺,積極推進水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二是整合優化涉及水污染防治、水環境保護的行政管理資源,強化水務、環保、住建、國土、農業、衛生等部門的聯動,逐步形成全面、高效的水環境保護聯合管理運行機制。三是加大對取水和排污的聯合執法力度,健全完善排污費收取率、污水收集率、污水處理率和排污達標率等各項指標的管理與考核機制,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保審批責任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減少各類污染源產生。
重點突出,開展綜合治理。一是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今年計劃建成陽坊再生水廠,啟動昌平二期、沙河二期、小湯山和流村再生水廠建設;完成城鎮污水廠配套管網32公里;完成溫榆河流域河道沿岸19個排污口的綜合治理等,確保2015年全區污水處理率達72%,新城污水處理率達90%。二是加快中小河道治理。分4階段對全區17條中小河道進行治理,治理長度121公里。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階段東小口溝的治理,啟動第二階段9條河道的治理。三是加快排污口截污治污步伐。4月以來,針對部分排污口超標排放現象,實行移動式泵站車輛現場處置和污水拉運至污水處理廠等方式處理。四是加強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管。當前農村地區的86處污水處理設施中僅有26處運行。下一步將研究農村地區污水治理政策措施,促進農村地區的污水收集、運輸和處理,制定、出臺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設施改造以及運行管理辦法,強化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通過采取特許經營模式,推進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市場化、專業化管理。
建立機制,強化執法效能。探索建立水污染防治的長效管理機制,將水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各部門、各鎮街的年度績效考核;探索鎮街河流跨界斷面水質保護新機制,劃分全區各鎮街水域范圍,以每個鎮街為一個控制單元,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在各控制單元設置出入境斷面,參照北京市環保局斷面補償辦法計算各鎮街斷面補償金額。按照新《環境保護法》賦予的職責,對破壞水源安全、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從嚴從重處罰,對因污染造成重大損失的屬地領導或企業負責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切實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監察水平和監測人員的業務技能,確保新《環境保護法》、“水十條”等的貫徹落實。
創新方式,促進社會參與。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發揮政府資金的主導和帶動作用,通過政府補貼和獎勵政策,激發社會單位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積極性。積極探索建立服務價格合理、融資靈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監管到位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采取BOT、PPP等運作模式吸引社會投資。積極爭取國家和市級政策資金支持,加快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收集管網、再生水管網和水環境治理工程建設,整體提升全區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
作者單位:北京市昌平區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