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水十條”中的主要約束性指標,并請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等專家進行簡要分析
七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超70%
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
專家點評:這是“水十條”需要達到的主要指標,達到這些指標,就可以實現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良性循環。
敏感區域污水處理設施達到一級A
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
專家點評:過去因為排放標準低,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的水依舊很臟。今后這樣的情況將會改變,排放標準提高了,水就可以再次利用,排入河湖的水,也可以促進水質好轉。
直轄市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到2017年,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于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
專家點評:在許多城市,污水處理廠還遠遠滯后于城市發展、污水處理的需要,大量污水直排河湖,有的即便開工也因收集效率不高,處理成本高、效率低。今后通過加大污水處理廠建設,鋪設收集管網,實現將污水百分百的收集和處理,以實現循環利用。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20%以上
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安裝建筑中水設施。
專家點評:京津冀地區是我國嚴重缺水地區,水污染形勢嚴峻。“水十條”部分條款針對京津冀地區專門列出了約束性指標,有些項目要求京津冀地區提前完成。
重要用水量兩指標雙下降
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35%、30%以上。
專家點評:這次“水十條”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將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