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涉及的工業水污染治理,城鎮水污染治理、農業污染治理、港口水環境治理、飲用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環境監管等方面,預計到2020年,完成“水十條”相應目標需投入資金約4至5萬億,需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約1.5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