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鄭州,羊年開工第一日,環境工作成“第一課”。25日,鄭州召開生態建設和環境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副市長楊福平表示,要落實“水長制”、“河長制”,還將落實“發現一個排污口罰款200萬”。鄭州開年就實施的“河長制”,向治污不作為“開戰”,不留情面。
在此前陸續結束的地方兩會上,鐵腕治污已成為核心議題之一。“空氣質量”、“污染治理”明確寫入全國31個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要像對貧困宣戰一樣,堅決向污染宣戰”,勢必要帶國人一步步走近“美麗中國”。
城區河道治理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涉及多個部門,比如工業污染歸環保局、河道保潔歸市政園林、違章建筑歸城管、生活污水處理又歸水務局……這種條塊分割的管理是目前制約河道治理的重要原因。由于各自為政,這些部門較難做到統一思想、統一認識、統一治理,雖然各職能部門都認為自己有責,但不是全責,如果對此協調不夠,則治理很難有成效。
針對此病,鄭州則開出藥方:顧名思義“河長制”,即河道管理首長負責制,就是讓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成為“河長”,那么鄭州就由市水務局等供水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水長”,負責水源調度;沿線各縣(市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任“河長”,負責截污治污、垃圾清運和違章建設拆除。
咱們拿鄭州的一條千年賈魯河來“說事”吧,“污染重時,沙潁河是綠色的,賈魯河是紅色的,帶著白沫。”河水根治年年提,總是難見河清時。應該說,鄭州市在城市污水的治理上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有高于國家標準的排放限值、有雷厲風行的治理決策、有全面鋪開的“上下合圍”,卻始終循環著屢治屢污、改善緩慢的尷尬局面,“河水變清”總是鄭州人的“一簾幽夢”。
既然藥理與藥力不根治“河污頑疾”,鄭州則再下猛藥:環境績效考核和問責懲罰剛性化。鄭州將落實“發現一個排污口罰款200萬”,秸稈禁燒“著一把火罰100萬”,由市財政直接向排污口所在轄區政府扣款。不得寄存垃圾,對不能限期清理的,按10倍標準進行有償清運,由市財政直接向所在轄區政府、管委會扣款。這一舉措,不僅可有效杜絕一些政府職能部門在前山河整治過程中推諉卸責等現象,更能促使他們從規劃和社會發展的源頭積極預防環境污染問題。
鄭州建的污水處理廠可是不少,而且2015年底鄭州市日處理能力65萬噸的新區污水處理廠和日處理能力20萬噸的雙橋污水處理廠將建成運行。屆時,鄭州城區污水就實現了全收集、全處理。接下來,就看“河長”上演的治污“好戲”了。
至于有網友和市民吐槽“不管多么嚴厲的處罰,都是亡羊補牢之舉,如果根本就不讓污染企業進來,又何須勞師動眾的去檢查、處罰呢?”這就有點小家子氣了,畢竟城市化和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河道污染問題,是世界性問題,既然發展不可能停滯,還是直面問題、解決問題的好。
2015年在中國已經正式開始了,2015版的“河道治污”,先看鄭州了,到底能成為經驗還是教訓,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