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臺《福建省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劃定生態紅線,明確主導生態功能,制定生態保護措施,加強保護與監管。
根據《方案》,福建省2015年要基本完成全省生態紅線劃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
《方案》提出,根據福建省自然地理特征、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生態保護需求,生態紅線分為陸域生態紅線和海域生態紅線兩種類型。陸域生態紅線包括9個類型,即生物多樣性保護紅線、重要濕地保護紅線、水源涵養區保護紅線、陸域重要水體及生態岸線保護紅線、水土流失敏感區保護紅線、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紅線、生態公益林保護紅線、沿海基干林帶保護紅線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紅線。海域生態紅線主要包括重要河口、重要濱海濕地、特殊保護海島、海洋保護區等。
根據《方案》,生態紅線將實行分區分類管控,劃分為紅線區和黃線區。在紅線區,實行最嚴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和圍填海工程等海洋開發活動,擬今后并入國家生態紅線管控范疇。在黃線區,需要在國土空間開發中限制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允許適度的不影響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以保持區域生態產品供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