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明確市、縣人民政府是污水管網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求盡快理順污水管網建設管理體制,從四個方面著力做好完善城區污水配套管網工作。
一是各市、縣立即開展截污干管的全面排查,根據滲漏和淤積情況制定堵漏、清淤方案,組織專業隊伍抓緊實施堵漏修復,對破損嚴重的管網要制定改造建設計劃實施建設改造。二是結合地下管線普查,認真梳理城區內既有污水管網的情況,重點加強對3000人以上的居住小區以及高校(園區)、醫院、賓館等大排水點及其沿線的檢查、分析,對存在破損、錯位、斷裂和雨污混接的管網,要及時組織進行維修和改造,確保既有管網排水功能正常。三是著力完善舊城污水收集系統,切實扭轉“重新城建設、輕舊城改造”的現象。各地要分片區、分步驟推進舊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四是加大資金投入,鞏固排水管網建設成果,為城鎮排水管網的日常管理維護提供財力保障,將排水管網日常管理維護及清淤堵漏費用列入當地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