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在全省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個市、縣都要選擇1個至2個項目作為試點示范工程。缺水地區要優先利用透水磚鋪裝、下沉式綠地、生物滯留設施、植草溝等措施,補充地下水,削減地面徑流;其他地區要優先利用濕塘、雨水濕地、蓄水池等措施,調蓄、凈化雨水,削減徑流峰值。
海綿城市就是比喻城市像海綿一樣,遇到降雨時能夠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滲透、凈化雨水,在干旱時能將蓄存的水釋放出來。 《通知》明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在城市總體規劃及各相關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中均要遵循低影響開發理念。
通過運用低影響開發模式建設,強化對城市徑流雨水的排放控制與管理,從而實現緩解城市內澇、從源頭削減徑流污染、提高雨水資源利用等多重目標,為城市構建可持續、健康的水循環系統。
根據要求,各地應以建筑與小區、綠地與廣場、城市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基礎設施作為載體來實施,城市規劃、設計、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門、各專業要統籌配合,突破傳統的“以排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低影響開發設施要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