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受水區地下水壓采實施方案印發。該方案確定,河北省受水區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2015年地下水壓采目標為17.95億立方米(其中城區為15.88億立方米),2020年地下水壓采目標為31.93億立方米,到2020年,城區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實現壓減,非城區地下水超采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河北省壓采范圍為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受水區,涉及邯鄲、邢臺、石家莊、保定、滄州、衡水、廊坊7個設區市,定州、辛集2個省直管縣(市),90個縣(市)。
河北省受水區水資源嚴重短缺,為維系經濟社會發展不得不長期大量超采地下水,其超采量和超采程度不僅在全省甚至在全國都是最突出的。地下水的持續超采已引發了山前平原淺層地下水含水層疏干、深淺層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地面沉降、咸淡水界面下移等一系列環境地質問題。
數據顯示,河北省受水區2010水平年地下水開采量為105.40億立方米,其中淺層地下水開采量為78.30億立方米,深層地下水開采量為27.10億立方米。超采量為49.42億立方米,其中深層水超采量為27.10億立方米。
方案以2010年地下水實際開采量作為基準年開采量,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中確定的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為規劃年開采量,規劃年開采量與基準年開采量之差即為壓采量。
方案確定,受水區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根據確定的地下水壓采量和開采量控制目標,按照先壓城市、后壓農村,先壓深層承壓水、后壓淺層地下水,先壓嚴重超采區、后壓一般超采區,先壓生產、后壓生活,先壓工業、后壓農業的次序,將市級行政區的壓采目標逐級分解至縣級行政區直至用水戶,其中城區壓采目標應進一步分解落實到開采井。
方案提出,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未依法開展水資源論證的取用地下水建設項目,審批機關不予批準,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和投產使用,對違反規定的,一律責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