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地表水總體輕度污染。水安全問題正在成為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記者近期深入全國多個省市調研數據發出紅色警訊:全國十大水系水質一半污染;國控重點湖泊水質四成污染……“越研究越令人畏懼!”連任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是一位從事環境法研究30多年的專家,從2009年開始持續研究中國水安全問題,每年形成幾十萬字的水資源可持續發展年度報告。記者最近對她作了專訪。
“水安全危機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問:水安全問題到底嚴重到什么程度?
答:以水資源緊張、水污染嚴重、水污染安全事故頻發、水生態系統破壞以及洪澇災害為特征的水安全危機,已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必須高度重視。具體表現在:
一是水資源短缺形勢嚴峻。我國總體上是一個干旱缺水的國家,水資源人均占有量僅相當于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二是水質污染與飲水安全問題突出。全國水質污染狀況總體堪憂。以2011年水利部水資源公報公布的數據為例,全國主要流域的I至III類水質斷面占64.2%,劣V類占17.2%,其中,海河流域為重度污染,黃河、淮河、遼河流域為中度污染;化肥使用量逐年攀升,農村面源污染壓力不斷加重,對環境質量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三是重大水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是由于圍湖造田、筑壩攔汊、填湖造地以及過度城市建設與房地產開發,使水生態空間萎縮,生物多樣性減少。
五是經歷幾次大規模“圍湖造田”“圍湖造地”運動,影響了湖泊生態平衡,加劇了污染。
三管齊下確保
“水安全”
問:今天該用何種方式確保水安全?
答:按照依法治水的思路,要確保水安全,需要滿足3方面要求。
一是完善立法。目前水資源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與水資源保護法律相配套的法規、條例尚不全面;水權制度也不完善,水權交易在法律上沒有明確依據。
二是嚴格執法。目前存在管理機構和職責不適應水資源保護的現實,導致執法不能或者執法不嚴,水安全保護立法難以落實的情況較為普遍。其中,既有流域管理上的“條塊分割”、區域管理上的“城鄉分割”,也有同一流域水源功能管理上的“部門分割”。
三是全民守法。要加強公民環境教育,提倡綠色消費,培養理性消費觀。
解決“心腹之患”難度更大
問:解決水安全問題有多大難度?
答:如果說范圍不斷擴大的霧霾是人們的“心肺之患”,那么包括水污染等在內的水安全問題,就是“心腹之患”。水體一旦被污染,治理和恢復過程比防治大氣污染還要困難。
由于覆蓋面很廣,水污染有時比較隱蔽而不容易發現,加上跨區域管理體制不順以及面源污染問題,治理起來非常困難,治理時間更長,資金投入會更大。受污染的水一旦被人飲用,會直接進入人體循環系統,影響健康,而且這種危害可能是潛在的與長期的。
兩大焦點
人均資源量僅為世界人均的1/4
蘭州、武漢、靖江……短短一個月之內,我國就有三座城市發生飲水安全問題,再次牽動人們的神經。
水利部資料顯示,我國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全國年平均缺水量高達500多億立方米。國際公認的極度缺水警戒線是人均500立方米,而北京、天津等城市的人均水資源量不足200立方米。
目前全國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10座嚴重缺水。除了水少,水還在變“臟”,讓自來水水質雪上加霜。
在供水能力方面,一些地區尤其是西南地區水源工程建設嚴重滯后,工程性缺水問題十分突出。西北等地資源性缺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安全隱患 供水管網“二次污染”
即使水廠的出水水質合格,但在輸水過程中,仍可能遭受“二次污染”的威脅。
放眼全國,盡管進行了大范圍的管網改造,但仍有不少低質管網和超年限服役管網。在長期使用過程中,老舊水管易腐蝕、結垢,產生微生物細菌種子,與水中營養物發生反應,形成“二次污染”。
水龍頭鉛超標也是一個隱患。溫州市家庭作坊生產的“毒水龍頭”被曝光,經檢測其鋅含量大大超出國家標準。
目前,我國二次供水設施的監管法規仍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