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水務局對全市85間水廠的出廠水進行了抽檢。抽檢項目包括渾濁度、游離氯/二氧化氯、臭和味、色度、肉眼可見物、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和高錳酸鹽指數共9項常規指標。結果顯示,所檢的85間水廠出廠水全部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市水務局供水科負責人尤毅說,“這是東莞實施城市水質公報制度以來,首次全市抽檢水廠出水監測結果全部達標。”
東莞自2012年1月始正式實施了城市供水水質公報制度,兩年來每月公報水質不合格水廠間數最多曾達到21間。
“出廠水水質不達標,村級水廠的問題最為嚴重。”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說。
記者統計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份東莞城市供水水質公報發現,在兩年多的9項常規檢測中,累計共有57家村級水廠水質不達標,而這一時間段水廠最多時只有70多家。其中,有20家村級水廠不達標次數達到5次以上。
為加強對不合格水廠的整治,市水務局制定了《供水水質不達標供水企業行政處置程序》,明確“初檢通知,復檢整改,三檢處罰,四檢停產整頓”的處置步驟。對于不合格的水廠,市水務局一共下發了《供水水質整改通知書》累計156份,成功整合關停村級水廠14間。
此外,今年由原來“連續三次不達標給予罰款三萬元,連續四次不達標給予停業整頓”調整為“供水企業在六個月內出廠水水質抽檢累計三次不達標的,給予罰款三萬元。六個月內出廠水水質抽檢累計四次不達標的,報市政府批準后給予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置。”處罰力度更大。
另外,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水質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市水務局2012年編制出臺的《東莞市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辦法》,對全市城市供水水質監管職責、監管內容和監管方式進行了明確,對供水單位如何確保供水水質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與此同時,今年2月19日以市人民政府名義頒布了《東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東莞的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所有抽檢水廠常規指標合格,這說明了近年來全市供水企業出廠水水質有了一定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水質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說,今年市水務局增加了每季度一次42項和每半年一次的106項水質公報內容,進一步強化了水質公報力度。接下來,市水務局將繼續加強水質監管,嚴格水質執法,努力提升供水水質,保障全市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