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南昌市擬加強水環境治理,對污染情況嚴重而又防治不力的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并限期整改。
◎統籌規劃畜禽養殖區
據了解,南昌市將統籌規劃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可養區布局,嚴禁在禁養區內建設畜禽養殖場。禁養區內已存在的各類規模的畜禽養殖場,2016年年底以前一律關閉或搬遷。
嚴控限養區內養殖規模,不得在限養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限養區內已有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治理,確保達標排放,未經治理或未達標排放的依法予以關閉。
◎逐步推行“河長制”
南昌市還將按照“規劃一體化、治污一體化、考核一體化”的要求,統籌城鄉環境整治,建立綠色GDP政績考核機制,并納入目標責任制加以考核。堅持屬地管理為主、行政首長負責的原則,逐步推行“河長制”,加強責任追究,對污染情況嚴重、群眾反響強烈而又防治不力的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并限期整改。
◎提升污水處理覆蓋率
南昌市提出,到2016年和2020年,主要江河、湖泊、水庫劣V類水分別控制在15%和5%以內;鄉鎮所在地污水處理覆蓋率分別達30%和100%;規劃保留的自然村污水處理覆蓋率分別達到20%和60%以上。到2016年,南昌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規模化休閑農業園區基本配套建成污染物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