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創新水價形成機制利用價格杠桿促進節約用水的意見》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市場導向、有利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的水價形成機制和取用水監管體系,2017年河北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19億立方米左右,地下水壓采量39億立方米,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非常規水回用率達到30%左右,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0%左右。
以價格杠桿推動節約用水
河北省是資源型缺水最嚴重省份之一,水資源匱乏、用水浪費嚴重、水價未能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造成水資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此次出臺的《意見》要求,全省所有設市城市2015年3月底前全面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縣城和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爭取在2015年底前實行。工商企業、服務業等用水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制度。對超定額小于20%(含20%)的水量,按政府規定水價的1.5倍征收;對超定額20%至40%(含40%)的水量,按政府規定水價的2倍征收;對超定額40%以上的水量按政府規定水價的3倍征收。特種行業用水價格按城市非居民水價的5至10倍制定。
要加大工業用水差別水價的實施力度。擴大差別水價加價行業范圍,由現行的8個高耗能行業擴大到所有行業的淘汰類和限制類生產設備用水。將非農業供水價格調整到補償成本費用、合理盈利的水平,農業供水實行終端水價制度;積極推行節獎超罰的農業水價模式,對農業用水推行“定額管理、超額加價”、“一提一補、全額返還”等水價管理模式,使節水灌溉變成農民的自覺行動。
提高非常規水利用率
《意見》提出,要提高水資源費標準和收繳率。大幅提高各類用水的水資源費標準,促進綜合水價與外來水價格的平衡,將自備井水資源費標準提高到超過城市供水價格的水平,擴大城市供水企業利用地下水與利用地表水的水資源費價差幅度。加大地下水資源費征收力度,提高收繳率。在南水北調受水區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全部關閉自備井;在地下水超采區,嚴禁新打機井;其他區域嚴格審批。
鼓勵用戶使用再生水、微咸水和礦井疏干水等非常規水源,對工業、洗車、市政環衛、城市綠化和環境用水等有條件使用非常規水源的,規定使用比例,達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減征或免征利用常規水的水資源費,使用比例越高減免幅度越大;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使用常規水部分實行加價。
同時,嚴格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強化對自備井水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提高收繳率,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提高污水處理水平,最大限度彌補常規水供水缺口,促進水的循環利用。
讓外調水得到充分利用
《意見》要求,要下放水價管理權限,中型及跨縣(市)小型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下放到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下放到縣(市)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工業用水差別水價的管理權限下放到設區市、省直管縣(市)和擴權縣(市)政府。鼓勵各市、縣(市、區)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市場化運作模式,強化對中小水庫的維護管養。
科學制定南水北調工程供水價格。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科學測算配套工程水價,最大限度降低供水價格。在此基礎上,實行入水廠水價全省統一,平衡各市用水成本;實行同區同質同價,有機銜接引江水與本地水;實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構成的兩部制水價政策,確保南水北調供水工程正常運行。 另外,適時提高城市供水價格。通過提高基本水價、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標準等措施,使城市綜合水價與南水北調水價接軌;在南水北調通水之前先行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優化綜合水價結構,綜合考慮城市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承受能力。